評審辦法[>>TOP]
[1]
方式:
分初審、複審與決審。初審依據電子檔案設計稿評審,通過後由主辦單位提供適量之
驅動IC。複審依通過初審之團隊所繳交之實體作品評審並推薦入選作品參展。決審則由決選審查委員對參展海報及實體作品,根據評審項目及權重作評選,並召開決審會議,評定得獎作品。※
擬參展之個人或公司請與主辦單位聯繫。
[2]
評審標準:
『創意花燈設計』:創意(40%)、美觀(30%)及技術(30%)
『應用產品設計』:創意(40%)、功能(30%)及技術(30%)
[3]
初審及複審之評審委員由中山大學相關專業領域教師組成,決審則聘請全國相關專業領域之評審委員。
[4]
初審、複審與決審之評審均採匿名方式,以示公平。
[5]
決審成績評定後,舉辦頒獎典禮,頒發獎狀與獎金。
[6]
評估作品申請專利之可行性。
參賽說明[>>TOP]
[1]
由在學學生自由組隊參賽,每隊人數2
~ 5人。各隊可自由選擇是否需要指導老師,指導老師至
多兩名
(本活動相關之承辦工作人員皆不得參賽)。
[2]
報名方式:採網路線上報名。
[3]
每位參賽者,報名件數不設限。
[4]
繳交之設計稿、海報及作品,除標示「參賽編號」外,請勿標示姓名、簽名或可資辨識參賽者之標記,以求評審之客觀與公正。
[5]
作品必須於規定期限前寄(送)達主辦單位。
[6]
作品寄送之相關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。寄(送)作品時,請妥善包裝,若有毀損,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。
[7]
繳交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,將不予評審,亦不予退件。
[8]
得獎者請親自出席頒獎典禮。
[9]
參賽者得於展覽後領回作品。
[10]
複審入選之作品,將頒發參賽入選證書。
[11]
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,不得抄襲仿冒,且須未曾公開發表或參加比賽。參賽作品如有違反本競賽辦法,得取消其參賽資格;如為得獎作品,應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。得獎作品若經檢舉涉及抄襲者,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及獎金;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,得獎者須負完全法律責任。
[12]
本競賽分初審、複審與決審三階段進行,均採匿名方式,以示公平。初審依據電子檔案設計稿評審,通過後由主辦單位提供適量之
驅動IC。複審依通過初審之團隊所繳交之實體作品評審並推薦入選作品參展。決審則由決選審查委員對參展海報及實體作品,根據評審項目及權重作評選,並召開決審會議,評定得獎作品。
[13]
擬參展之個人或公司請與主辦單位聯繫,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情況選擇作品展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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